为深入落实《2025年度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豫劳就〔2025〕4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进一步发挥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资源优势,现面向社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及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监察厅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文件精神,收费标准如下:
二、报名时间、条件与方式
(一)报名条件
1.认定对象:社会从业人员(大于16周岁小于60周岁);
2.申报人员12个日历月内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取证记录;
3.请对照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印发 《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的通知》 (豫职评〔2023〕232号) 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二)报名材料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请点击下方蓝色链接,获取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材料要求》及模板。 点击下载:技师、高级技师报名材料 点击下载:初、中、高级工报名材料 报名成功以收到 完整、规范的纸质版报名材料 为准。请根据要求准备材料,并将材料盖章后提交(技师、高级技师报名材料需 装袋 )。电子版报名导入表、照片汇总发送至邮箱: hnyypxc@163.com (邮件请以“姓名+职业(工种)+等级”命名)。
(三)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长期接受报名,一旦确定考试时间及名单,将在QQ群内提前通知缴费。考试时间依据报名情况综合确定。
报名材料接收地址:开封市第六大街北段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培训处(行政楼115办公室)
联系电话 :0371-22280887
QQ群号 :983099039
三、 考试安排
(一)考试地点: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第六大街北段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
(二)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和准考证下载,以QQ群内通知为准。
(三)考试方式:
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
经认定考试合格,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通过“国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查询。
2025年11月5日
撰稿:胡紫雯
编审:胡紫雯
复审:王颖
终审:樊予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