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师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发挥阅览室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功能,为广大师生提供学习、阅读、查询资料的平台,特别是为了让我院学生能沐浴书香、尽快养成“好书伴我成长”的好习惯,学校图书、阅览室将于2017年9月18日开始开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借阅时间
学生借阅图书时间:
国庆节前:每周二、四 下午16:10-17:30
国庆节后:每周二、四 下午15:40-17:00
教职工借阅图书时间:
国庆节前: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 -17:30
国庆节后: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 -17:00
二、图书阅览借阅规则
1. 读者借阅图书,一律凭胸卡。胸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
2. 学生借阅期限为两个月,教职工借阅期限为一学期(教学用书除外)。
3. 学生每次借阅图书不多于两本,本院教师借阅书籍不能多于5本。
4. 杂志、报刊、只能在阅览室阅读,不得外借。
5. 图书是学校的财产,读者要自觉爱护。不得在图书内批注、圈点、勾划,更不能撕剪有关文章、资料、图片等。如有损坏,按我馆《图书、报刊资料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6. 爱护馆内设施,保持室内安静,文明礼貌,遵守纪律。外带物品和零食不能进入书库和杂志阅览室。
7. 维护书库和阅览室的安全和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听从图书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劝告,违反上述规定者,应自觉接受处罚。
信息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2日
撰稿:admin 摄像:admin 审核:院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