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春放歌•梦想中国” 校园十佳歌手的比赛通知

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文艺活动的蓬勃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激发青年们的青春活力和集体精神,丰富阳光的人文气息,展现我院学生的精神面貌,给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才华和特长的舞台,院团委将联合各部门举办2016年“青春放歌•梦想中国”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本次大赛以育人为宗旨,引导学生演唱、创作反映校园生活和当代青年精神风貌的歌曲,陶冶情操,提高艺术修养,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比赛主题

  “青春放歌•梦想中国”。歌曲内容以歌唱祖国,唱响中国梦,弘扬时代精神,青春励志或艺术歌曲为主题,突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能够反映当代校园生活和青年一代的精神风貌。

二、比赛办法

1.预赛

531前,以各系团总支为单位进行海选,根据演唱效果推选出5名选手晋级决赛。

2.决赛

时间: 63

地点: 院文体活动中心

要求:

1531日前将伴奏音乐以“序号+选手姓名+曲目”命名拷贝至院团委办公室。

2)选手自选曲目,自备音乐,道具,参赛选手服装要求朴实、大方,体现学生特点。

3)完整演唱歌曲,评委评分,分数由高至低选出前10名选手获得“校园十佳歌手”称号。

三、评分标准

(一)评分形式

1.每个选手进行一个赛次的比赛,比赛满分100分。

2.评委根据参赛选手的曲目质量、演唱技巧、台风表演、形象服饰等方面表现,综合考量,现场打分。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数即为该参赛选手的最后得分。

(二)评分细则

1.曲目质量(20分)

包括: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符合竞赛要求,伴奏清晰,无原唱。

2.演唱技巧(50分)

包括:歌唱完整度、流畅度、准确度。

3.台风表演(20分)

包括:台风自然、演唱时的表现度、感染力、亲和力、应变力。

4.形象服饰(10分)

包括:整体形象、气质服装搭配、与舞台、音乐的搭配。

 

                                            院 团 委

2016511

 撰稿:校团委    摄像:校团委    审核:院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