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明节革命先烈纪念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缅怀先烈功绩,弘扬先烈精神,教育引导青少年继承先烈遗志、坚定理想信念,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激励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我院团委、学生处决定在清明节期间开展革命先烈纪念的系列活动。

一、活动主题

开封四月最清明,铭记初心慰英灵。

二、活动时间

2019320——2019410日。

三、活动对象

全院师生。

四、活动内容

1.纪念先烈伟绩,祭扫缅怀烈士。充分利用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祭扫烈士陵园、维护烈士纪念设施、参观陈列展览、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等的活动,使学生充分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传播绿色祭扫理念,引领绿色环保新风尚,活动时间为41-4日。

2.弘扬英烈精神,开展主题活动。开展专题展览、红歌赛、足迹寻访等活动,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站、黑板报、微信等各类宣传平台开设烈士事迹宣传教育专栏、专题,邀请老党员、烈士后代,为学生讲授烈士生平和英雄事迹,增强宣传教育活动吸引力和感召力。

3.开展走访慰问,关爱烈士家属。组织学生走进烈士家庭,为烈士家属送温暖、献爱心,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营造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关爱、帮扶烈士家属的浓厚氛围。

4.建立长效机制,共建红色基地。发挥我市红色资源优势,依托烈士陵园、烈士纪念馆、驻军部队等结成共建单位,积极引导学生开展志愿讲解、义务劳动、精神宣讲、学习参观等活动,搭建各类涵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爱国主义教育红色基地。

5.跨时空传佳音,举办征文征图活动。各系部团总支要积极组织动员学生踊跃参与,用征文、摄影、图画的形式向先烈、先前辈讲述描绘当今社会各项建设成就和今天的幸福美好生活,大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活动分为征文、摄影、图画三类,各系团总支推选出每个类别优秀作品5件,以各系为单位统一上交作品原件,于329日前报送至院团委处。

五、活动要求

1.各系团总支要提高认识,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主题活动和特色活动的开展,扩大活动的规模和影响力。

2.要注重活动的实效性,坚持实践活动开展常态化、避免走过场刮阵风。祭扫活动期间,要强化文明祭祀意识,严禁焚香烧纸和进行其他封建迷信活动,严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烈士纪念活动文明、高尚、安全、有效。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涉及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院团委、学生处

2019315

 撰稿:团委    摄像:团委    审核:院党政办公室